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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监狱风”是个什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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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14年,新生第76天” “24岁入狱,29岁释放”“刑满释放努力奋斗”……近日,在各大社交平台,不少自称“刑满释放”的人员摇身一变成了“励志博主”,吸引众多粉丝关注,有人还以此为噱头走上直播带货之路,名利双收。对此,不少平台做出回应,称会对相关账号予以封禁。

综观这些新晋“励志博主”,会发现一些不寻常之处。此前,“刑满释放”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光彩,有人支持,自然也有人非议。如今,他们恨不得把这几个字铺满社交账号的各个角落,生怕来者不知。此外,这些“励志博主”大多轻描淡写或直接隐去罪行,只借“刑满释放”人员这一身份来塑造“生活不易,我不放弃”的励志人设,颇有 “贴金”之嫌。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犯过错的人改过自新,社会确实应该有一定包容度,给予他们重新开始的机会。但也不应大肆追捧。不能放任他们以“错误”为“荣誉”、以“服刑”为“亮点”,充当他们“博流量”的“帮手”,如此奇观恐怕令人无法苟同。

刑满释放人员变身“励志网红”,有悖公序良俗。如果犯罪者只需把“改过自新”挂在嘴上、大张旗鼓、博人眼球,就能赚得盆满钵满,那“判刑”到底是对他们的惩罚还是“成全”?如果“刑满释放”四个字成了这些人“逐梦”自媒体的一张“通行卡”,那对其他勤勤恳恳、遵纪守法的人而言公平何在? 其中传达出的“犯罪也没什么”的价值导向削弱了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冲击了公序良俗和伦理价值,也是对青少年的不良诱导,毕竟,谁敢保证屏幕前不会有人效仿这些所谓的“偶像”?

刑满释放人员变成网红,也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我们总说,要给犯错的人重新开始的机会,但残忍的真相是,很多受害者要用很长时间甚至一生来疗愈受到的伤害,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根本就没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并非犯过错就要被一辈子 “钉上耻辱柱”,但至少不应让犯错者成为在公共领域拥护者众多的“励志网红”,否则他们每次出现在镜头前,聊起牢狱往事,都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又一次伤害。我们不能在鼓励犯错者开启新生活的同时,却关上受害者忘记伤痛、重新开始的大门。

应该追问的是,为何“纯狱风”网红受到如此追捧?网友的“猎奇”倾向恐怕难辞其咎。在不少网友眼里,特别的总是好的,前有貌美女通缉犯获尽好评,后有励志罪犯一呼百应。另外,这也与短视频平台的流量生产规律有关。短视频平台的生态,往往推崇发掘“特质性”内容,成就各类型直播网红,比如健身类、吃播类、摄影类等。如今,“纯狱风”因其内容“特别”,俨然又成一条新的流量赛道。“辨识度”固然是有了,流量也容易获取,但社会效应显然走向了反面。

网友应该深知,置身互联网世界,好奇归好奇,但基本的判断力不能丢,是非观不能歪,底线不能碰。平台也应注意审核,尽到把关职责,让类似“游走在道德边缘”的群体失去市场,才能避免“审丑”狂欢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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