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20:36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世嘉
刚刚,上海法拍房市场出台了“限购”新规,要求竞买人需具备上海市购房资格。
在此之前,上海市法拍房并不纳入限购。
这是继1月21日晚,上海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发布楼市调控新政“沪十条”后,打出的又一记“重拳”。
根据最新的上海法拍房竞买公告,新规主要内容如下: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即从新规出台开始,上海法拍房的竞买人需具备上海市购房资格,无购房资格的竞得者将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同时,买受人在成交后需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住房限购审核材料,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执行法院,由法院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那么该项规定对上海市哪些区域有效?何时开始实行?
记者联系了拍卖机构负责人,对方表示,现在全上海的法拍房均纳入限购,现已开始实行。
此前,在1月21日上海发布楼市新政后,阿里拍卖网曾集体中止约42套上海市法拍房。
这些房源的详情页均显示“暂缓”,原因为“其它”。
当时,记者联系的几家相关拍卖机构,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为法院要求,并猜测或许与政策有关。
目前,新规已落地,绝大多数被中止的上海法拍房已重新上架。
那么,上海已然如此,杭州及其它城市也会出台相关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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