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至今,丽水市又发生16起涉及驾乘二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死亡16人;
其中因颅脑损伤死亡的就有10人,占此类事故死亡人数的62.5%。
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11月15日起,丽水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整治2.0版专项行动。
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提高处罚金额,一律处罚20元;涉及机动三轮车(含三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拘留的一律拘留。
以下为近期交通事故案例:
01
事发现场
时间:2019年10月8日
地点:缙云壶镇宫前村
朱某英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装载机发生事故,朱某英因颅脑损伤死亡,事发时其未佩戴安全头盔。
02
事发现场
时间:2019年10月11日
地点:缙云县平黄线22km170m路段
舒某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舒某峰因颅脑损伤死亡,经调查,事发时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并未佩戴好,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03
事发现场
时间:2019年10月18日
地点:丽浦线29KM150M路段
钟某琴驾驶三轮电动车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事故,钟某琴因颅脑损伤死亡,经调查,钟某琴随车携带了安全头盔,但事发时并未佩戴。
记者了解到,这次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整治重点
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包括未佩戴好安全头盔和佩戴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头盔);
2.违反规定载人;
3.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
4.其他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整治措施
以“零容忍”的态度常态化开展秩序整治,严厉查处相关车辆重点交通违法。
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提高处罚金额,一律处罚20元;涉及机动三轮车(含三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拘留的一律拘留。
快递运输车辆非现场违法数据录入数据库,定期收集汇总,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并查处。
交警提醒,没有人希望自己的生命是以交通事故这样惨烈的方式结束。
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做到守法出行、安全出行,至少至少,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记得戴好安全头盔!如果还是有人毫不在意,任意违法的,丽水交警必将严查!严罚!